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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0000024820075/2026-1010652071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发文机关: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26-07-27 发文字号: 浙政办发〔2026〕3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的通知 日期: 2026-09-23 11:09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字体:[ 大 中 小 ] 无障碍语音播报 00:00 00:17 倍速 50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6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省“十五五”数字经济和数字基础设施规划 为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打造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展望至203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和考
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紧扣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以人工智能为核心变量,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为关键路径,深化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强化科技创新和数据要素双轮驱动,推进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智化协同发展,促进数字贸易和数智消费提能升级,强化现代化数字基础设施的战略支撑作用,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二)定位目标 到2030年,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稳居全国前列、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数字经济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60%,加速向万物智联、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新形态迈进。建成先进普惠、智能绿色、融合共生的数字基础设施体系,保持全国领先水平。人工智能创新发展高地全球影响力更加凸显,建成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强省。 到2035年,全面迈入智能经济发展新阶段,建成促进智能经济发展的制度体系和世界一流的智能基础设施,实现实体经济与智能经济深度融合,产业模式、组织形态全面变革,数据要素价值充分释放,智能化红利普惠共享,成为全球智能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开源生态重要策源地。 “十五五”时期浙江省数字经济和数字基
础设施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类型 指标 单位 2025年 2030年 类型 1 综合质效 数字经济增加值占GDP比重 % 55 60 预期性 2 科技创新 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增加值比重 % 8.9 9.5 预期性 3 数字经济领域有效发明专利 万件 20.1 25.6 预期性 4 产业发展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13 14 预期性 5 规上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营业收入 亿元 7132 12000 预期性 6 规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 万亿元 1.7 2 预期性 7 数智赋能 规上工业企业关键业务数字化集成应用普及率 % 65 100 预期性 8 数字贸易进出口总额 亿元 8452 12000 预期性 9 基础设施 智能算力规模 EFLOPS 150 450 预期性 10 万兆网络通达率 % - 100 预期性 *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根据《浙江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统计分类目录》确定的统计分类目录进行核算。 二、锚定核心变量,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与全域赋能 (一)加强人工智能创新供给 1.增强人工智能基础能力。加强人工智能重点路径技术探索和模型基础架构创新,提
升复杂任务处理能力。推动大语言模型迭代升级,培育行业垂直模型,强化模型多模态能力,加快世界模型研发。突破自主计算芯片、新型存储器件、操作系统、关键算法等技术瓶颈,促进“芯模联动”发展。 2.培育人工智能新产品新业态。引导企业搭建智能体开发平台,加速智能体工程化、场景化应用。做强人工智能计算机(AI PC)、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消费终端,做大智能视觉、智能网联汽车等行业终端,布局人形机器人、类脑智能等未来终端,布局存储产业基地、人工智能终端产业基地。推动软件产业智能化转型,加快开发范式变革,开发“人工智能+软件”新产品,发展模型即服务(MaaS)、智能体即服务(AaaS)等模式。发展智能原生技术、产品和服务体系,培育智能原生未来产业。 3.提升人工智能赋能水平。面向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培育一批人工智能赋能平台、测试验证平台等,高水平建设智能专科医生、具身智能、石化化工、文化旅游、时空地理信息、地球科学等方向的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争取更多基地落地,搭建开放共享的测试验证环境,提供算力、高质量数据集及全流程工具链等服务,加速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转化。 (二)推动人工智能创新应用 1.推动人工智能赋能科学技术。聚焦基础科学领域,开
发以人工智能为核心驱动的自动化科研平台,建设科学数据开放共享枢纽,推动人工智能在假设生成、模型构建、模拟仿真等环节应用,支持基础学科与人工智能跨学科融合发展。聚焦“315”科技创新体系,强化人工智能在技术研发、工程实现、产品落地等环节应用,推动技术研发模式创新和效能提升。 2.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发展。实施“人工智能+制造”专项行动,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研发设计、中试验证、生产制造、营销服务、运营管理等全流程应用,促进人工智能与产业大脑、工业互联网平台、智能制造系统的深度融合,发展工业智能体、工业具身智能,推动重点行业、集群、企业等数智化转型。推动人工智能在农业育种、种养殖、农机装备、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应用。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智能体等在服务业各领域广泛应用,发展智能驱动的新型服务。 3.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民生福祉。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托育、教育、就业、社保、养老、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融合应用,开发适应特殊人群需求的智能化服务。健全全社会人工智能普及教育体系,开展人工智能技能培训,激发创新创业和再就业活力。推动人工智能融入教育教学全要素、全过程,创新智能学伴、智能教师等人机协同教育教学新模式。稳妥有序推进人工智能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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