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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400002546445Y/2025-1010438460 文号: 嘉政发〔2025〕19号 发布单位: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 ZJFC00-2025-0012 成文日期: 2025-1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嘉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政策解读>> 图文解读>> 发布日期: 2025- 12- 08 11: 11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473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已经九届市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加快塑造高质量发展新优势的工作部署,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投入长效机制,加快构建嘉兴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建强科技企业队伍 (
一)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对企业研发投入支持力度,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根据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推动企业研发机构扩面提质,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100万元奖励、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2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全球研发中心(总部型研发中心)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 (二)壮大科技企业队伍。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打造一批科技领军企业,对首次纳入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首次纳入国家科技领军企业名单的,按上级有关政策给予配套支持。每年给予企业最高20万元创新券额度,支持其用于开展试验开发、检验检测、验证熟化等科技创新活动,降低企业创新创业成本。对在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举办创新创业赛事,对获奖项目给予奖励。 二、提升科创平台质效,激发科技创新活力 (三)支持科创平台能级提升。加强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对成功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单位,分别给予5000万元、3000万元、2
000万元奖励,并按照年度考核绩效给予最高2000万元科研支持。对成功认定为省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单位,按照省有关政策给予配套支持。对成功认定为全省重点实验室的牵头单位,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市重点实验室实施绩效奖励,以科研水平、学术合作等因素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绩效评价优秀的给予牵头单位每家100万元奖励。鼓励和规范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健全市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机制,综合考虑研发投入、成果产出等因素,对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四)提高基础应用研究能力。强化在基础研究领域、交叉前沿领域、重点领域的前瞻性引领性布局,实施应用基础研究计划,设置联合基金专项,对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立项的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设置公益性研究(概念验证)专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设置科技特派员专项,支持科技特派员(含科技副总)开展技术攻关,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对聚焦产业重大需求的,可纳入市重大(重点)科技计划;设置软科学研究专项,单个项目给予最高30万元补助。 (五)提升科技型企业孵化器质效。持续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支持力度,构建主体多元、类型多样、业态丰富、优质高效的发展
格局。对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按照评价考核、孵化绩效等情况,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支持。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对新认定的部级、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最高120万元、50万元奖励,对部级、省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通过复核或绩效评价优秀的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100万元奖励。加大对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创新创业平台给予支持。 三、聚焦关键技术攻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六)促进重大核心技术突破。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牵头或参与科技攻关任务。对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单位,在国家、省有关政策支持的基础上,每个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围绕重点产业领域由企业牵头组建省级创新联合体开展科研攻关的项目,按照省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配套。实施市重大科技计划,推进“揭榜挂帅”攻关机制,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推进科技创新央地省地协同,实施协同联动计划,设置央地省地协同专项,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财政资金配套。 (七)加速技术产品迭代创新。面向产业发展前沿和重大技术攻关需求,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
研发投入,实施市重点科技计划,单个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坚持以应用示范、需求牵引、场景促进为导向,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开展场景资源开放、概念验证、中试熟化等工作,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加速落地,对新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示范场景根据硬件投入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四、完善转移转化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八)加快概念验证中心布局建设。加快布局建设一批高能级概念验证中心,对新认定的省级概念验证中心,在省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给予150万元奖励,并按照省级绩效评价奖励金额1∶1给予奖励。对市级概念验证中心,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九)增强中试平台示范效应。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中试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中试平台,在省级资金补助的基础上,根据设备投入的一定比例统筹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500万元支持。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中试平台,每个给予100万元的奖励,3年内最多奖励一次。 (十)加大科技成果奖励力度。鼓励开展高水平原创性自然科学研究、高质量技术发明和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按国家奖励金额1∶1给予第一完成单位
政策来源:嘉兴市人民政府 | 查看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