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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创业扶持政策举措的通知》(沪人社规〔2023〕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创业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大促进创业工作力度,现就进一步完善本区创业扶持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组织的补贴和奖励 (一)创业开办费补贴 本区户籍人员经过参加青浦区人社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或创业见习期满结业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注册及经营在本区范围内,且正常经营满3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一次性创业开办费补贴2万元。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办费补贴,须在注册之日起的12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 2023年1月1日以后在本区注册并经营的创业组织,在注册成立后三年内吸纳本区户籍人员就业,并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按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标准,申请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创业组织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内的,除吸纳上述人员就业外,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成员就业并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也可申请初创期创业组织带动就业补贴。每个创业组织或每个法定代表人可申请的补贴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万元。已享受本区创业开办费补贴的创业者不包含在带动就业人员
范围内。吸纳同一名就业人员的只能享受一次补贴。 (三)创业贷款贴息 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且注册五年内的创业组织,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备案,由所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推荐获得单笔300万及以下、两年内(含)的银行贷款,用于创业组织生产经营,并按期归还贷款本息(含提前还款)的可以申请利息补贴,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同一借款人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利息补贴累计不超过3次。符合条件的借款组织应自归还贷款本息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贴息申请。创业组织申请贷款为市级创业担保贷款的,按市级相关政策申请利息补贴,不在本通知补贴范围之内。已享受本区留创企业贷款贴息的不得重复申请。 二、创业孵化基地的补贴和奖励 对于获评市A级、B级、C级、D级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在获得市级补贴的基础上分别给予150万元、90万元、70万元、50万元的区级运作经费补贴。 每年组织开展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考核和评估工作,按照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其中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对于获评优秀、良好、合
格的基地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20万元运作经费补贴。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经费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区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称号。 三、创业活动组织及奖励 (一)创业活动组织经费 为激发本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活力,培育和塑造具有青浦特色的创业文化与创业精神,浓厚当地创业氛围,鼓励开展由政府主导的各类公共创业活动(含青浦区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每年投入创业活动组织经费推进我区创业工作深入开展。 (二)优秀创业项目奖励 组织开展青浦区创业大赛、创想晒场等评选活动,对每个获得区级优胜的创业团队或个人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每个获得区级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 (三)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获得当年市、区人社部门主办的创业评选活动优胜的创业组织、团队或个人,次年入驻(含已入驻)在本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青浦众创中心、青浦区留创园孵化基地(分基地)内的,在获得优胜的下一自然年度内可获得优秀创业项目创业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天1元/平方米(低于标准的按实际租金标准补贴),每个创业组织或团队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符合市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的,按就高享受。 四、创业服务管理经费
(一)青浦区众创中心建设 持续推进青浦区众创中心建设,根据考评结果给予众创中心运营团队委托管理费用、场地租金费用和水电通讯费用。 (二)创业服务及监管 1.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进行工作成效评估,给予服务机构每年每家基地1万元评估费用。 2.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本区创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业务代办、培训指导等方面的服务,解决企业实际需求,给予服务机构每年每服务一家不高于3600元的服务费用。 3.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经我区扶持的创业组织进行跟踪核查,对创业组织的经营情况和录用从业人员的真实性进行实地上门了解和核实,给予服务机构每年每调查一家1200元调查费用。 (三)高校创业指导站活动经费 与本区高校创业指导站合作共同推进大学生创业指导工作,高校创业指导站在市级部门年度服务成效评估合格的,每年给予10万元区级创业活动经费补贴。 (四)专家志愿服务活动经费 发挥上海市创业指导专家志愿服务团青浦分团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中的作用,鼓励创业指导专家为创业者开展市场分析、投资评估、能力培训、信贷融资、经营诊断等服务,开展创业指导、创业展示、创业竞赛、
政策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 | 查看官方原文